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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与合同签订等工作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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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年6月30日】 【评论:0 点击:2795】

   为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讲话精神,根据市政办发〔2014〕59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中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2013〕12号会议纪要、晋开重办发〔2014〕4号《关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手续衔接、明确各项费用标准及其他事项的通知》、晋开重办发〔2015〕3号《关于明确2015年度开发区首批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及负责人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开发区现阶段工程管理的模式,为更加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的分工,强化责任,避免相互推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现场安全管理,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特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各实施阶段管理办法及流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前期工作阶段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可研、环评、规划、土地、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内容。根据晋开重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组成的各项目部或重点工程办公室主办,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参与有关费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由各项目法人或重点工程办公室(具体承办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可提供合同规范文本,并参与合同费用标准与支付办法的审核。

在成立工程建设项目部后,由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并按《投资建设协议书》、项目部资金计划、相关合同等约定支付费用。

 二、前期工作结束后,重点工程办公室或工程项目部(具体承办单位)将前期工作情况书面总结、资料汇总后移交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备案。

由工程建设项目部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盖项目部公章),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合同规范文本,并参与合同费用标准与支付办法的审核。

三、开工前的征拆工作由工程建设项目部牵头,将征拆补偿手续完善后交征拆办审核,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征拆办所提供核实后的依据支付补偿款。

四、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优先将现有技术人员向工程项目部派送,无法抽调或派送人数不能满足工作需求时,可由工程建设项目部招聘阶段性专业技术人员并签发聘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依据工程项目部提供的聘书参照公司关于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与现场补助等,并计入项目管理成本,项目结束后,聘任关系随之终止。

五、费用申请与支付:各工程建设项目部按合同约定需支付各项经费时,应将工作完成情况资料或工程进度资料及合同同时报财政评审与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并向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费用申请(按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申请表填制),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核实后的申请表及财政评审确认结果,办理费用支付事宜。



                                                     2015年7月6日